著作权合同备案登记申请材料
(1)合同备案申请表一份(签章);
(2)申请备案的著作权转让或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一份(签章);
(3)许可方(转让方)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签章);
(4)被许可方(受让方)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签章) ;
(5)合同中涉及的作品样本(签章);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湖北省宣传事业发展中心是以原湖北省版权保护中心为基础、整合相关公益服务职责而组建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指定的省内唯一作品登记机构。主要职责为:承担出版物审读、版权保护、出版产品质量检测、电影专项资金管理以及新闻出版业行政审批等方面的辅助性专业性技术性服务职责。
湖北省宣传事业发展中心将以创新、务实、专业的精神,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权威、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