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1)表明表演者身份;
(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被许可人以第(3)项至第(6)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湖北省版权保护中心是省版权局指定的省内唯一作品登记机构,负责全省的作品登记工作。此外,中心的业务范围和职能还包括版权代理、版权鉴定、纠纷调解、侵权调查、法律维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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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1)表明表演者身份;
(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被许可人以第(3)项至第(6)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