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保护的作品包括: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 戏剧、 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湖北省版权保护中心是省版权局指定的省内唯一作品登记机构,负责全省的作品登记工作。此外,中心的业务范围和职能还包括版权代理、版权鉴定、纠纷调解、侵权调查、法律维权等。
湖北省版权保护中心将以创新、务实、专业的精神,竭诚为广大著作权人和社会各界提供权威、优质、高效的服务。
受保护的作品包括: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 戏剧、 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