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影片是基于一部完成的剧本来进行拍摄的,这部剧本可以有很多不同的来源。它可能一开始就直接被创作成了影视剧本,也可能来自于需要被改编成剧本形式的其他素材。这些素材有可能来自杂志或者报刊文章、短篇故事、小说、漫画、绘本、博客、舞台剧、电视节目、网络剧、影视剧本或者其他已经完成的电影。如果项目创意源自上述形式,你需要取得以上素材的相关版权以确认项目的法律保障。不要在取得版权之前就开始剧本创作,这可能完全是白费工夫。首先询问以确定其影视改编权并不被他人所有。
好莱坞大制片厂以及电影公司有专门负责为未来电影项目发掘新素材的部门。他们常常拿到还在校版中的书籍,以保证能在其他所有人之前阅读,并获得抢先买下版权的机会。纪录片往往基于已经出版面世的相同题材的素材内容。由我联合制片的《走钢丝的人》(Man on Wire,2008),讲述的是高空行走艺术家菲利普·珀蒂(Philippe Petit)1974 年完成世贸中心高空钢丝行走的故事。菲利普于2002 年完成了一本名为《直探云霄》(To Reach the Clouds)的书以记录这一奇迹般的事件。影片的制片人西蒙·钦(Simon Chinn)在同投资人讨论影片融资之前,首先购入了这本书的改编权,并通过协商保证菲利普本人参与影片的制作。这关键的一步使得投资人确信制片人持有可以制作该影片所需相关素材的改编权利,而无需对接下来制作中任何可能的版权问题有所顾虑。
在我们探讨各种细节之前,首先让我们来看看“版权”(rights)的含义。版权是著作权(copyright)的简称,也指对内容进行复制的权利。迈克尔·唐纳森(Michael Donaldson)在其著作《许可权与著作权》(Clearance and Copyright)一书中指出:“著作权法并不保护单纯的创意。著作权法仅保护‘在可被切实感知的作品中创意所体现的表现形式’。”在本章的讨论中,我们将关注上述文学类素材的改编权。音乐版权将在本书后面的音乐相关章节中论述。
以下是你在考虑取得影视改编版权时所需要考虑的事情:
(1)你需要的是独家(exclusive)还是非独家(non-exclusive)改编权?是否可以允许他人也拥有对你剧本创意的原始素材进行改编的权利,还是说你需要独家拥有这项权利?如果你想要独家权利,其版权价格自然会更高。
(2)你需要多长时间的版权期限?永久还是更少一点的时间?一般来说你会希望能取得永久版权;但是有的时候你可能想要一个较短的版权期限,尤其是在刚开始的时候。你也可以取得其一年或者两年期的期权(option),以求自动获得购买其更长时间版权的选择权。通过期权交易,你能以更加经济的方式策划开发你的项目,然后在知道自己电影项目已经取得资金保障且开拍在即之后,再支付更高的版权费用。
(3)谁才是相关适用法律权益的持有人?确保你是在跟原作版权的真正持有人打交道。他们必须持有著作权并能依法证明其权利。否则你可能在购买版权的过程中搞错了对象,最终毫无法律约束力,钱也白白浪费了。
(4)你需要什么样的版权?全球范围还是只需要特定的权利?这里有各种不同的版权类别:国内外影院发行(theatrical)、国内电视发行(domestic TV)、国内有线电视发行(domestic cable TV)、国际电视发行(international TV)、视频点播(VOD)、DVD、互联网、电影节、手机等,甚至在本书出版之后还会有更多不同的类别涌现。通常最好是把上述版权都购买下来,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全球(world-wide)版权。但是有的时候你并不需要所有这些版权,或者你支付不起,或者部分版权已经无法售出了。你必须根据已知的情况以及对现在和未来需求的预期,来权衡上述所有的可能性。科技正在飞速地发展,你必须保持前瞻并统览整个行业的现状与未来。
(5)真人故事改编权(life rights)是指对不属于公有领域(public domain)的私人生活细节所拥有的版权。如果你持有这些版权,当事人将不能以使用了其真人真事而起诉你。
(6)电影节版权(film festival rights)通常都不太昂贵。我的一些学生在制作电影短片的时候会尝试取得某个短篇故事的期权。故事的作者往往会免费或者近似免费地将其故事的非独家电影节版权授予他们,这对你非常有帮助,可以让你在电影节上放映改编的电影而几乎不用支付原著版权费用。但是如果你的影片口碑不错且有人想要购买其电视转播权或者其他发行版权的话,你就得回头找到原著版权持有人并重新协商电影节版权之外的权利。原著版权持有人的要价可能高于你所能支付的金额,以至于让你整单交易都无法继续下去。你总是需要为影片的成功做长远打算。一个能让你的电影交易经得起未来考验的办法是在交易电影节版权的同时,协商出如果影片获得成功后其他版权如网络发行、DVD、电视播出等所需要的费用。协商结果一定要落在纸面上,这样在开始制作影片之前你就可以知道相关的可能支出,并且在事后与原著版权持有人再议时有据可查。
(7)确保你在签署的任何协议上都包括了未来科技载体版权(future technology rights)条款。你希望对自己电影价值的开发能禁得起时间的考验。持有对所有“已知以及未知媒介载体”的版权,是确保你能对任何尚未发明的新科技可能产生的新版权形式有所掌控的必要手段。
(8)所有上述事项都应该在一个专业律师的协助下完成。在你签署任何合同之前一定要确保征求了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