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信息技术飞速发展,著作权的调控范围已不再拘泥于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传播媒介,越来越多的读者通过网络和手机媒体点播视频音乐、获得图片和文字信息。“我国著作权,特别是新闻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维权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深化与提高,保护新闻作品的网络版权,我们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我从很多场合听到涉及新闻著作权的判案法官和律师这样形容中国新闻作品著作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现状。法官和律师尚有迷茫,可以想见作为维权主体的媒体从业者,其对保护自己新闻作品著作权的迷茫一定更多。
湖北省宣传事业发展中心是以原湖北省版权保护中心为基础、整合相关公益服务职责而组建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指定的省内唯一作品登记机构。主要职责为:承担出版物审读、版权保护、出版产品质量检测、电影专项资金管理以及新闻出版业行政审批等方面的辅助性专业性技术性服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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