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黄石市成功宣判一起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件,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2015年12月,黄石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按照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有关要求,组织文化市场执法部门依法对卫某经营的汇梦影视茶吧进行检查。经查,自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卫某在黄石港区湖北师范大学内开办汇梦影视茶吧,通过播放电影收取门票收入。在未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卫某为获得电影新片源,采取从网上下载、向他人购买以及到电影院盗录电影等方式,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获得影片,并在其经营的影视茶吧进行播放获得门票收入;同时,卫某还将其非法获得的影片通过7个QQ群及2个QQ好友等网络工具在互联网上进行买卖,非法经营数额达11.3万余元。
2016年2月26日,犯罪嫌疑人卫某被批捕。6月22日,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卫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向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月6日,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卫某有期徒刑10个月、处罚金5000元,并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