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媒体内容版权侵权具有文字侵权、图片侵权、音视频侵权等多种类型,面对复杂的侵权现象,新媒体版权保护存在维权成本高、版权确定难、技术鉴定难等问题。为此,需要通过提升侵权惩处力度、降低维权成本,完善侵权投诉机制、做好制度保障、提升技术手段等实现对新媒体内容版权的保护。
一、新媒体内容版权侵权现状
所谓侵权是指在没有取得权利人授权和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删减、改编等行为,改变原作的完整性、系统性。新媒体时代内容侵权形式多样,主要分为文字洗稿、图片侵权、视听内容侵权等几大类型。
1.以“洗稿”为代表的文字侵权。
文字侵权是当前自媒体平台侵权的重要形式,任何未经作者授权同意就擅自修改、删减、改编其文字作品的行为都可以称为文字侵权行为。这些侵权行为在形态上有可能是显性行为,如直接复制粘贴等,这类侵权便于判断;也有一些是隐性行为,其中洗稿是当前最具有代表性的侵权现象,它是指对他人的原创作品进行篡改、删减,进行抄袭和剽窃的行为,尽管在形式上和原作不一样,但在内核实质上是对原作的抄袭。自媒体洗稿分为人工洗稿和机器洗稿,随着“洗稿”产业壮大,大量技术被运用到洗稿的过程中,甚至在网上就可以买到洗稿的软件工具,这些软件工具能够根据关键词采集爆文,实现“一键伪原创”。其中,一些技术性手段,如万能文章采集器、爆文采集等软件,都为机器洗稿提供了便利。通过万能文章采集器,用户只需要进行关键词输入,并选择一定的搜索范围,系统就会自动收集相应的热门文章,形成专门的资料库,通过软件进行批量转译后,搜集到的热门文章就会被“洗”出来。这类行为在判定侵权上相对困难,需要更为细致地调查取证和判断。
2.未经授权的图片侵权。
随着视觉媒体的不断发展,这种图片侵权行为越来越多。根据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的统计,从2015年到2017年,关于图片侵权的案件增长在短短两年时间内翻了3倍。但实际上,在实践过程中,对于图片侵权的关注度较弱,版权保护意识不够强,图片版权保护的地位也比较尴尬,甚至在最新的互联网版权报告中,关于图片版权保护的问题都没有被专门提出,而互联网图片无论在使用量还是使用频率上看,都应该是一个值得重点讨论的问题。这种情况也导致图片侵权现象仅次于文字侵权,视觉中国创始人柴继军也表示,目前几百万的微信公众平台在互联网图片使用上,存在大量侵权风险,盗版情况突出。因此,对图片无意识、不规范使用侵权,以及对图片版权不够重视,成为图片侵权现象频发的重要因素。
3.未经授权的音频和视频侵权。
在音频侵权方面,国内知名自媒体平台喜马拉雅也存在侵权行为。2018年3月20日,作家曾鹏宇发现喜马拉雅FM在没有得到自身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上传自己的作品《世上有颗后悔药》,并对其进行有声书创作,允许用户免费下载和打赏,但并没有与自己实现收益分成,严重损害了自己的著作权益。实际上,该平台的侵权行为远不止这一起,如对唐家三少作品《斗罗大陆》的有声读物改编就没有获得原作者授权,但无论在播放量还是收益上,都为平台带来了巨大利润。随着短视频等平台的不断发展,视频侵权行为越来越凸显,如针对用户上传的原创视频,不经过用户授权,擅自改编剪辑传播的行为,都属于内容侵权行为。同时,短视频平台侵权网站内容和传统媒体内容的行为也更加突出,如电视剧《延禧攻略》自2019年7月19日在爱奇艺独家播出后,各种盗版资源不断出现在网络平台上,不仅是未播出剧集,还有该剧的剧本,这种侵权就是针对视频内容的侵权。因而,在新媒体时代,版权侵权具有多种形态,更为复杂多变。
二、新媒体内容版权保护的策略
针对侵权现象的发生,需要从惩罚力度、投诉机制、技术手段和版权共享机制几个方面入手,通过多种手段实现对版权的保护。
1.提升侵权惩处力度,降低维权成本。
从以往版权诉讼案件的现实情况看,尽管有少量的平台或者公司拿到了巨大的侵权赔偿,但绝大多数被侵权者在经历了漫长的取证、诉讼之后,拿到的赔偿有限,无论是个体用户还是企业平台都面临着类似的困境。在这种情况下,版权保护就成为一些有实力的平台、企业争夺市场的有效手段,而一般企业和平台难以实现。就侵权方来说,其侵权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远远高于赔偿标准,这也给侵权的继续发生提供了空间。第一,从对侵权人的角度来说,需要增加侵权人在侵权方面的赔偿标准,建立惩罚性赔偿机制,以经济手段制约侵权现象的发生,能够起到一定作用。因为企业本身还是以经济利益为追求的,但如果侵权带来的不是经济效益,而是经济风险,就能够大大降低企业的侵权行为。第二,从被侵权人的角度来说,需要降低被侵权人在维权方面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等,为其提供更为便捷的通道。
2.完善侵权投诉机制,做好制度保障。
新媒体内容版权维护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参与,为此,为用户、平台等各方提供更为完善的侵权投诉机制,做好制度保障,就成为进一步降低维权成本的重要方式。实际上,在国内无论是国家层面颁布的法律法规,还是行业成立的版权保护联盟,或者是媒体对技术层面的引入等,都成为重要的保障机制。就技术层面的运用来说,“今日头条”在2015年就开始上线侵权投诉系统,如果今日头条的头条号作者发现有自己的文章被袭文,就可以通过“侵权投诉”页面,填写并上传投诉资料、生成打印通知书、上传加盖公章或签名的通知书,进行侵权投诉。一般情况下,审核人员会在24小时内进行审核并反馈结果,这大大提升了用户侵权投诉的通道和投诉效率。
3.以技术手段实施版权跟踪保护。
新媒体时代内容侵权现象时有发生,本身就是技术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因而需要进一步发展技术,以技术手段破解版权保护难的问题。国内外不同媒体都致力于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对版权的保护。例如,“今日头条”在发展的过程中,经历了侵犯别人版权到主动保护版权的阶段,并在2017年推出了ContentID视频版权保护系统。该系统拥有一个源片库,作为基本库能够和平台上传的每一个当用户上视频时候,系统可以24小时将其与源片库中的作品进行比对。而源片库的作品来自于版权方的提供,当对比发现出现侵权行为的时候,ContentID系统就会自动标记是否侵权。新华社推出的媒体大脑包括版权检测在内的8大功能,供国内各媒体机构使用,它能够通过记录、追踪版权,及时发现哪些媒体或者平台存在侵权现象,有利于版权保护。
4.建立版权共享机制。
面对新媒体内容侵权问题,建立版权共享机制,实现双赢也是重要的路径。例如,曾因为版权问题对簿公堂的网易云音乐与腾讯音乐在国家版权局的协调下,实现了版权分享。双方就版权合作事宜达成一致,通过相互授权音乐作品实现各自独家音乐作品数量99%以上,积极向其他网络音乐平台开放音乐作品授权。“今日头条”在经历了发展初期的侵权风波后,明确了对稿源“先授权、后使用”,以及“未授权、不使用”的原则,积极发展与传统媒体的多形式合作。目前,与头条合作的各类媒体、政府、机构总计超过5000家,其中,签约合作的媒体超过1000家,实现了内容源的有效供给,同时破解了版权侵权的困局。如今,“今日头条”也已经依托其强大的流量分发能力成为各媒体网站依赖的流量导入口,具有重塑共赢媒体生态链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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