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宣布,将针对网络直播打赏行为出台指导规范。该规范主要是为了解决网络直播中存在的激情打赏、高额打赏和未成年人打赏三大问题。协会负责人表示,拟通过给用户设置打赏冷静期解决激情打赏问题,并将使用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减少未成年人打赏行为。
对于该指导规范,有人说“冷静期”的设置会阻碍直播产业的发展;有人说不宜将激情打赏、高额打赏与未成年人打赏混为一谈,避免陷入过度管理……但笔者梳理了近年来因直播打赏引发的各类舆情事件发现,针对直播打赏的“刹车装置”不仅十分必要,未来也将对主播的诱导行为加以限制,倒逼直播内容以更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直播产业发展如火如荼,但同时,一些主播为了获利,用各种套路来诱导用户消费。尤其是少年儿童由于缺乏一定的自控力,频频入坑踩雷。这一类激情打赏往往通过媒体曝光引起社会关注后,才能得到有效处理。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小学生短视频使用特点及其保护》显示,有70.8%的未成年人赞同打赏功能不对未成年人开放。
直播产业的“野蛮”生长得益于我国数字产业的飞速发展,但相应的监管措施和制度往往与其发展速度不相匹配,这导致许多成年人亦屡屡“中招”,超额打赏。例如江苏某公司会计挪用930万元公款给主播刷礼物事件,其打赏金额已远超正常的消费金额。
可以看出,打赏限制不仅适用于未成年人,对成年人的激情消费也有积极意义。随着科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兜底思维”成为各类平台履行社会责任、帮扶弱势群体的基本共识。为观看者赋予“后悔权”,为直播“降降温”,正是直播产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