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聚焦版权生态,打造数字音乐产业新格局”音乐论坛现场。
6月1日,国家版权局主办的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在京举行。作为大会的配套活动,由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承办的“聚焦版权生态 打造数字音乐产业新格局”音乐论坛同期举行,来自国内外近百名从业人员就数字音乐版权保护、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数字音乐版权行政执法以及如何加强数字音乐行业自律和鼓励差异化发展等多个热点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第一副理事长张毅君在致辞中表示,2020年我国数字音乐市场整体保持稳定发展态势,营收规模在用户订阅付费的推动下不断扩大,商业模式日趋完善,市场竞争焦点从版权比拼走向生态比拼,各数字音乐平台积极布局全产业链,纵向深挖,横向扩张,增强平台自身内容孵化能力。但同时,我国数字音乐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音乐付费率仍然较低、音乐内容质量有待加强等。面对这些问题,相关从业者应加强版权保护,合理规范数字音乐市场分成体系,提高专业原创音乐人收益,鼓励创作创新。业界应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联合行业协会、数字音乐平台携手做好市场内容把控,提高音乐内容质量。
产业发展趋好
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我国数字音乐产业已经初具规模,成为我国文化事业的重要支柱,在相关法律法规、著作权集体管理、市场体量、增长速度、业务模式和版权保护、著作权集体管理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
以数字音乐市场规模发展为例,记者在论坛上了解到,自2015年《关于大力推进我国音乐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我国数字音乐行业进入了发展“快车道”。2017至2020年,我国数字音乐平台的月度每付费用户平均收益(ARPPU)增长率为11.8%,用户规模近年来稳定维持在8亿量级。2019年我国数字音乐产业规模达753.4亿元,同比增长51.2%。预计2022年将达1500亿元以上,比目前的规模再翻一番。
在数字音乐产业商业模式上,论坛上公开的资料显示,近年来,我国在线K歌与泛娱乐音乐直播用户大体呈稳健上涨趋势,2019年全年中国在线K歌用户规模突破10亿人,市场规模达151.4亿元。2017至2020年,在线K歌平台的月度ARPPU增长率达20%,呈快速上升趋势;短视频音乐和长音频内容用户规模迅速增长;物联网音乐将产业互联网与音乐数字化相结合,让音乐通过不同终端在不同场景输出,满足终端消费者的娱乐需求,创造出新的商业前景。
几大难题需要破解
尽管取得了上述成绩,但不少与会人员表示,当前我国的数字音乐行业仍处于起步阶段,要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的目标,仍然需要提升规模总量和质量效益。
在张毅君看来,2020年我国数字音乐用户付费转化率虽然明显提升,但是与国外的数字音乐平台和其他数字文化产业相比,付费率仍然处于较低段位。在美国,数字音乐用户付费率早已达到50%。我国数字音乐用户基数庞大,产业增长空间巨大,如能有效提升付费用户比率,不仅能推动数字音乐产业稳步发展,更能强化人们对于版权价值的认可,从而促进我国其他版权产业的协同发展。此外,在他看来,我国数字音乐内容质量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带来内容娱乐产业消费方式的便捷,扩大了用户的数量。但音乐创作门槛降低,造成音乐市场良莠不齐,优质原创内容供不应求。究其根源在于我国专业音乐人依靠音乐变现能力较差,版权保护和音乐人分成体系建设问题也在影响音乐人对优质原创音乐作品的创作热情。”张毅君坦言。
此外,在腾讯音乐娱乐集团政策研究中心副总监韩旭看来,我国数字音乐的国际竞争力亟需增强。当前,国际音乐圈仍以美欧文化为主流。与美国、韩国等文化产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外文化贸易投资在整体对外经贸中的比重偏低,国际传播力、影响力还不够大,核心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贸易逆差仍然存在。在全球产业链分工中,我国数字音乐产业各方面竞争力还不够。
那么,该如何破解这些问题呢?对此,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总干事国琨表示,首先,从业者要加强行业自律。这是因为不管是获酬权的实现还是卡拉OK行业的管理,都离不开行业的自律,而要加强行业自律需要注意许可和定价这两个关键词。其中,许可指的是先要获得授权再使用,定价则指的是,制定相应的定价和维护机制,在权利人和使用者之间寻找平衡点。其次,要推动音乐的差异化。如今,很多传唱度非常高的歌曲大多数是网络流行歌曲,但事实上,音乐产业是一个百花齐放的产业,既要挖掘流行歌曲的版权价值,也要鼓励创作出优质的主旋律歌曲、古典音乐和轻音乐等其他题材音乐作品。
对此,中央民族大学副教授熊文聪表示认同,并补充到,我国数字音乐产业还要注重差异化竞争,这既表现在音乐作品题材的差异上,还表现在数字音乐平台提供的相关服务上。“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创新、保护创作,其实创新的本质就是差异,同他人不同。只有这样才会避免千孔一面,才会获得用户和市场的认可。”熊文聪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