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反非法反违禁处与省版权保护中心举行省级出版物鉴定工作交接仪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胡勇政出席交接仪式并讲话。
仪式上,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反非法反违禁处处长李府平介绍了鉴定工作移交有关情况,省版权保护中心主任郑凌辉汇报了中心为承接鉴定工作所做的相关准备及下步工作安排,表示将认真履职尽责,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做好出版物鉴定工作。李府平与郑凌辉还代表交接双方分别在有关鉴定档案资料等交接清单上进行了签字。
胡部长在讲话中指出,我省出版物鉴定工作职责主体的变更,是适应新形势下出版物鉴定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更好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有力举措,集中体现了公平、正义原则。胡部长强调,反非法反违禁处与版权保护中心要紧密联系,各司其责,确保鉴定工作无缝对接、安全对接。他对进一步做好我省出版物鉴定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站位要高。要深刻认识做好出版物鉴定工作的重要性。出版物鉴定事关意识形态安全,事关文化市场领域秩序,事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守底线思维,确保鉴定工作万无一失。二是业务要精。要选强配优鉴定工作人员,建立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鉴定队伍。要学法、懂法、知法、用法,依法开展鉴定工作,准确、及时、规范地做出鉴定,确保鉴定结果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三是机制要顺。版权保护中心对于疑难、重大鉴定事项要及时上报,反非法反违禁处也可以就某些重大案件的鉴定主动介入指导,双方要建立良性互动的鉴定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四是纪律要严。鉴定工作关乎案件走向,要严格按法律、纪律、规矩办事,建立完善制约机制,将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有机结合;对在鉴定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甚至徇私枉法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反非法反违禁处全体人员和省版权保护中心鉴定人员参加了交接仪式。为贯彻落实国家新闻出版署《出版物鉴定管理办法》精神,今年8月,省新闻出版局印发了《关于指定湖北省版权保护中心承担省级出版物鉴定工作职责的通知》,指定省版权保护中心承担省级出版物鉴定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