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以下简称《马拉喀什条约》)的决定。
我们将陆续约请业界人士和学界专家,讲述他们与视障群体接触的真实故事,邀请他们为条约落地实施建言献策。
今天(11月4日)出版的《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版权监管周刊5版集中关注了中国批准《马拉喀什条约》这一话题。
《马拉喀什条约》为无障碍格式版的制作提供版权限制与例外,该条约的落地实施将让更多的视障人士能够平等地欣赏影视作品,从而满足视障人士分层次、多样化的文化生活需求,维护和保障他们的文化权益,推动国内无障碍电影走向更加全面、更加专业的发展方向。
据了解,我国有视力残疾者约1700万人,由于视力功能的缺失,使得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面临很多困难,无法像健全人一样完整地观赏影视作品,从而无法深入理解影视作品的内涵,也不能与家人、朋友同步看电影。但他们像视力健全者一样渴望光明、渴望知识、渴望融入社会、渴望平等享受影视艺术带来的快乐。
没有接触过视障人士的人可能会认为:电影中有对话,也有一些旁白,听声音不也可以理解电影吗?给视障人士单独做无障碍电影有必要吗?实际上,电影中的很多画面只通过声音是无法理解的,比如人物表情的变化、故事发生时空的变化等。像屏幕上显示的文字“时间过去了5年”和“男士为女士打开门”这样的画面,如果没有无障碍解说,会对视障人士理解电影造成很大障碍。
无障碍电影是专为视障人士制作的,制作时需要增加对画面的解说配音,从而帮助视障者完整地理解和领会影视作品所传达的内涵。
无障碍电影的制作过程有着严格的程序和标准。其中为视障者增加的画面解说配音要求在不干扰原节目声音和对白的情况下,以时间为线索,将影片中重要的人物表情、动作、场景等视觉信息,用语言插入的方式进行描述,最终使画面解说配音与电影风格保持一致,融为一体,让视障者能在完整欣赏影视作品的同时,感受影视艺术的乐趣,真正为他们带来一场令身心愉悦的感官盛宴。
中国视障文化资讯服务中心(中国盲文图书馆)自2011年起,每周为视障读者开展一场无障碍电影服务,截至目前,累计放映无障碍电影千余次,接待视障读者5万余人次。该服务主要通过现场解说和放映已经制作好的无障碍电影两种形式开展,目前已经成为视障朋友最喜欢的文化活动之一,为他们打通了精神文化的“绿色通道”。为了能让更多的视障人士享受电影艺术,更为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普及无障碍电影的制作方法,中国视障文化资讯服务中心从2015年开始每年举办全国无障碍电影制作培训班,探索无障碍电影服务机制,进一步推动无障碍电影在应用、标准制定等方面的研究。
近年来,盲人文化事业持续发展,不过我国视障群体庞大,他们对于影视艺术作品的需求还远远没有得到满足。他们对于影视文化的需求正在从能有片看向能有新片看转变。他们希望同我们一样欣赏院线电影,与家人朋友交流分享。
在工作过程中我们发现,在无障碍观影活动开展的过程中牵涉许多版权问题,由于无法获得最新的、优秀的影视作品的版权,制作无障碍电影的片源选择受到极大限制。已有的无障碍电影片源虽多为经典,但时效性较差,难以满足广大视障人士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现场讲述的观影服务在电影放映结束后由于版权问题,很多不能制作成无障碍电影作品进行推广,另外,与院线同步的电影版权成本昂贵。
可喜的是,《马拉喀什条约》在中国获得批准,将会使更加多元、新鲜的元素被带入无障碍电影服务当中,有利于我们向视障群体提供更加丰富、优质、个性化的文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