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其经营的B公司擅自复刻A玩具厂享有著作权的四款产品。杨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面对如此相似的产品,检察官又是如何辨别真伪,调查取证的?一起来看今天的案例视频——
(素材提供: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融媒体中心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检察院 视频制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 视频:范佳宁 赵瑞 黄虓)
湖北省宣传事业发展中心是以原湖北省版权保护中心为基础、整合相关公益服务职责而组建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指定的省内唯一作品登记机构。主要职责为:承担出版物审读、版权保护、出版产品质量检测、电影专项资金管理以及新闻出版业行政审批等方面的辅助性专业性技术性服务职责。
湖北省宣传事业发展中心将以创新、务实、专业的精神,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权威、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