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5日,由湖北省版权保护协会、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知产财经联合主办,图灵高斯、华著科技提供支持的“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实践与合规路径”研讨会在武汉莱斯丽呈华廷酒店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汇聚了司法界、学术界及产业界的专家,围绕人工智能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数据合规、平台责任认定等热点议题展开深入探讨。湖北省版权保护协会作为主办方之一,致力于推动人工智能时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完善,并积极促进法律、产业和技术的深度融合。

本次研讨会由湖北省版权保护协会名誉会长、武汉大学资深教授陈传夫主持,他强调:“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正在重塑整个法律体系,如何建立既支持创新又保障权利的法律框架,是学界、司法界和产业界需要共同面对的重要课题。”

陈传夫 湖北省版权保护协会名誉会长、武汉大学资深教授
湖北省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处处长闫富东,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尹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程皓出席会议并致辞。

闫富东 湖北省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处处长
闫富东在致辞中表示:“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崛起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如何在鼓励技术创新的同时,确保版权权益得到合理保障,是当前版权治理的重要课题。”他强调,目前国家层面已出台多个针对人工智能的管理规定,如《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这些政策均旨在推动人工智能的规范发展。但在实务层面,仍然存在许多有待明确的问题,例如AI生成内容的权属认定、平台责任的边界、数据训练的合理使用等。本次会议是湖北省版权保护协会为版权保护工作做出的新尝试,今后省版权管理部门将同省版权保护协会一道,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研究解决版权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提出版权产业发展的新思路,为版权强国,版权强省战略做出积极贡献。

尹 为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尹为在致辞中表示,在司法实践中,人工智能引发的复杂法律问题不断涌现,对法官专业能力提出了全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司法机关,始终要秉持服务创新发展,服务国计民生的理念。在涉及人工智能这类新型纠纷的审理中,应积极探索裁判规则、服务创新发展,用高质量的审判为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用司法保护创新,服务国计民生,体现司法温情。对此,他提出三点思考:一是AI纠纷法律适用需要以开放的姿态拥抱技术;二是AI领域合规需以风险预防为导向;三是AI风险的治理需以协同共治为路径,单靠司法的裁判难以应对技术的复杂性和多变性,需要立法、行政、行业标准、伦理规范等多维联动。

程 皓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
程皓在致辞中强调,在人工智能时代,数据安全、AI幻觉、算法歧视、版权争端、责任划分等,都是法律人必须面对的深刻课题。作为新时代的法律人,司法人员不仅要面对科技进步带来的诸多挑战,还肩负着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面对AI这场颠覆性变革,既需要保持开放包容的态度,鼓励技术创新;也要坚守底线思维,以法治护航公平、安全与正义。希望通过这次研讨,理论界、实务界、产业界的专家能在已有司法案例积累的基础上,逐步形成新的共识,为AI时代法治规则的形成贡献力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胡开忠
在主题发言环节,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部法务经理王穹,腾讯集团专家法律顾问谭乃文,上海源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汪靖,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侯玉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胡开忠,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东湖科学城法庭法官许冬冬,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马栏山法庭党支部书记李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吴媛媛分别围绕人工智能的应用场景、人工智能时代的知识产权侵权责任认定等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思考和指导性建议。

圆桌与谈
在圆桌与谈环节,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一庭法官张倩,广州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法官李俊松,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杨敬文,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助理何佳磊交流探讨了涉人工智能知识产权问题及法律救济相关情况,并对行业关注的焦点问题给予回应。与谈环节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所长宁立志主持。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曾志燕,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严开元,湖北省版权保护协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黄玉烨对本次研讨会内容做了精彩点评。

曾志燕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曾志燕指出,在人工智能时代,法律体系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新兴技术也催生了新型法律问题。司法审判既要通过包容性的司法为规则演进保留弹性的空间,又要以审慎的机制守护法治底线。在当前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速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时期,针对人工智能领域的治理,不能仅局限于单一的安全风险防控层面,而应秉持更加多元化的视角,致力于构建一个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于一体,集促进科技创新、防范技术风险等多重目标为一体的综合性法治框架。

严开元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
严开元指出,当前发展阶段,在有助于人工智能发展且不突破法律底线的前提下,法官需要在判断具体规则以及赔偿数额等方面做出更多考量,同时更需要走入一线,真正了解生成式AI技术的基本逻辑和具体表现。一方面在制定规则时,要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另一方面随着技术发展和产业进步,也要随时调整相应规则,不必作过多限制。最终要以促进产业发展,促进整个社会进步为落脚点。

黄玉烨 湖北省版权保护协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
黄玉烨从人工智能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与平台责任问题、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权利主体问题、AI文生图问题以及数据训练问题四方面对主讲环节进行了点评。她表示,会中提到的文生图等具有争议的AI案件给学界提供了很好的研究素材,包括如何平衡作品保护与AI产业的发展等,均需要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在保护中推进创新。而学界所要担当的重任则是通过研究解决实践中所产生的问题,推动相关的立法完善。
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标志着人工智能法律治理进入深层次的研讨阶段。与会嘉宾一致认为,AI技术发展必须建立在清晰的法律框架之上,既要鼓励创新,也要确保版权秩序的稳定。湖北省版权保护协会将继续推动AI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前沿研究,加强司法、产业、学术界的交流合作,为行业提供更多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案例,助力政策制定与法律适用的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