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游戏账号租赁作为一种新兴消费模式迅速崛起,并已形成相当规模的市场。该模式既满足了玩家以较低成本体验高端账号的需求,也为账号持有者开辟了额外的变现渠道。然而,在这一受部分玩家青睐的服务背后,实则潜藏着不容忽视的知识产权风险。
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网某公司起诉某游戏账号租赁平台(下称被诉平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大规模、组织化为用户提供网络游戏账号租赁服务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网络游戏账号实名制的规定,也使网络游戏用户违反了游戏用户协议,扰乱了网络游戏市场的竞争秩序,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驳回了双方当事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判决。
账号租赁市场可观
如今,网络游戏已成为许多人重要的娱乐休闲方式之一。然而,游戏中那些高级角色、稀有皮肤等虚拟资产,往往需要玩家投入大量时间与金钱才能获得。正因如此,一种新兴的消费模式——游戏账号租赁逐渐兴起。在电商平台及各类专门租号平台上,玩家只需支付每小时几角到数十元不等的费用,便能体验原本需投入数千元甚至上万元方可拥有的高端账号,轻松感受顶级游戏内容带来的乐趣。
游戏账号租赁业务最初以“共享闲置资源”为名义出现,已从早期的小规模个体经营,逐步发展为规模化、平台化运营。当前市场上的经营主体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企业化运营的专业租号平台,提供网页端与 APP端服务;另一类则是依托电商及二手交易平台的中小工作室或个人商家,多通过账号密钥完成交易。
无论是专业平台还是中小商家,大多通过精细化运营来满足玩家的多样化需求。例如,在某电商平台上,《××荣耀》V10全皮肤账号的每小时租金介于2元至50元之间;而《×神》的满命号每小时租金则在4元到20元不等。为吸引用户,部分商家还推出新用户首单免费、“租4送2”等优惠活动,租赁时长也灵活多样,覆盖包小时、包周、包月乃至包年等多种模式。
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公众对游戏账号租赁业务的看法存在分歧。有观点认为,该业务能够将拥有闲置账号的用户与有租赁需求的玩家相匹配,既盘活了闲置的账号资源,也满足了部分玩家“先试后玩”的需求,有助于为游戏产品培养潜在用户。然而,也有不少人担忧,账号租赁可能会成为未成年人绕过“防沉迷”系统的一个漏洞,甚至诱发非理性消费。此外,这类交易还可能引发民事纠纷,例如租客使用“外挂”软件导致账号被永久封禁的情况就时有发生。
厂商起诉平台侵权
对游戏厂商而言,账号租赁往往是其极力回避乃至反对的业务。在相关诉讼中,厂商通常主张,账号租赁平台通过商业化运作诱导用户违反用户协议出租账号,一方面直接攫取了游戏的潜在付费用户与交易机会,影响厂商收益;另一方面导致账号实名信息与实际使用人分离,破坏游戏的公平匹配机制与运营生态,并增加厂商的运营成本。因此,该类行为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在网某公司诉被诉平台一案中,网某公司即基于以上理由提起诉讼。
针对网某公司的起诉,被诉平台则辩称,游戏账号租赁服务在市场中长期存在,且并无明确法律法规予以禁止。其服务并未损害原告就涉案游戏所享有的竞争利益,未造成原告直接经济损失,也未侵占其可预期的商业利益,故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此外,平台还强调,其已采取包括人脸识别在内的多项措施,严格防范未成年人租用账号。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综合涉案游戏知名度、被诉行为持续时间等因素,酌情确定被诉平台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万元及合理开支10万元。
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不服,分别上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网某公司主张,一审确定的赔偿金额过低。被诉平台则认为,一审判决未站在游戏玩家的角度进行分析,未能考量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消费者诉求、利益以及竞争秩序保护的同等重要性。干预和阻碍使得消费者对于账号租赁的合理需求无法满足,消费者即会转入地下交易,从而带来更大的社会成本并增加监管难度等。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定被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最终驳回双方当事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判决。
明确租号法律性质
上述案件中,法院最终认定被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依据是什么?该案的处理具有怎样的意义?
对此,该案二审承办法官朱文彬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游戏账户实名制的本质是以实名身份信息为纽带,将网络游戏用户和网络游戏运营商的权利保护、落实主体责任追溯、促进网络安全治理、重视未成年人保护乃至于维护公共利益等多方面的权益保护和价值追求串联起来,推动网络游戏行业的健康发展。网络游戏账户实名制应当属于我国网络游戏领域普遍遵循的商业道德。同理,网络游戏账户以及游戏虚拟物品的交易应当在遵守实名制规则的前提下进行,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网络游戏账号也应当是网络游戏账户实名制的必然要求以及我国网络游戏行业经营者应当遵循的商业道德,这并非仅仅是基于未成年人保护的理由,更是基于前述多方面权益保护的价值考量所得出的结论。
“该案中,被诉行为大规模、高频率地提高了涉案游戏用户租赁账号的交易机会,进一步加剧涉案网络游戏账号实际使用人与游戏账号实名注册人相分离的割裂后果,明显违反了网络游戏账户实名制的规定,也令网络游戏用户违反了游戏用户协议,产生了损害网络游戏账户实名制所关注的网络游戏用户和网络游戏运营商的权利保护、促进网络安全治理、维护公共利益等多元权益的结果,严重扰乱了网络游戏市场的竞争秩序。因此,被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朱文彬说。
朱文彬进一步表示,长期以来,游戏账号租赁商业模式游走在法律边缘,形成了庞大的“灰色”产业。该案判决系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原则性条款的深化适用,丰富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的内涵和适用范围,明确了规模化账号租赁行为的法律性质,为打击此类“灰色”地带行为模式提供了法理基础,避免了相关平台以“技术中立”或“仅提供信息服务”为借口逃避责任,并强调了维护网络实名制对于保障网络安全、用户权益、未成年人保护及健康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对规范网络游戏账号交易市场、遏制相关“灰色”产业链具有重要的司法指引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