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哭哭马”,最近悄悄走进了千万网友的心里。
它最初只是一只普通的笑脸马毛绒玩具,却因生产线上一个美丽的失误——嘴巴被缝反了,意外变成了委屈的“哭脸”。正是这个无心之变,瞬间击中了无数网友的情绪——有人感慨“这像极了每天上班的我”,也有人戏称“手握愁马”,产品迅速爆火。


“笑笑马”变成了“哭哭马”
老板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完全没料到会这样”,并透露爆火后已马上为这个造型申请了专利,并且专利已到手里了。但有趣的是,后来媒体实际拍到的证书,却是一份版权登记证书,而不是她口中提到的专利证书。
老板娘在后续采访中提到:“仿冒的出现,我就慌了,紧张了,我需要该怎样把它做好,所以我就给它加了一层保护膜,我的版权出来了。”媒体报道老板娘已拿到版权登记证书当创意形象走红,我们首先该想到什么保护?

像“哭哭马”这样意外走红的设计,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往往是:“这是个创新设计,我要赶紧申请专利!”虽然专利和版权都属于知识产权,但在实践中,许多人面对创新产品需要保护时,仍然容易将二者混淆。我们在日常接受版权咨询的过程中,也常遇到类似的情况。实际上,这两种权利的保护对象和适用场景有着很大区别。
专利(特别是外观设计专利)的核心在于保护“新颖性”,要求在设计公开前完成申请。一旦产品上市销售,再申请专利就可能面临因丧失新颖性而被驳回的风险。即便侥幸获得授权,任何竞争者都可以轻易用你早已公开的证据,在日后提出“专利无效”请求,使你的专利证书变成一纸空文。更重要的是,一件外观专利通常只保护申请时提交的特定产品形态,如果想把同一创意应用到其他产品(比如从毛绒玩具拓展到家居用品),往往需要重新申请。
而哭哭马真正的价值,在于那个能引发情感共鸣的“哭脸”形象本身——这个具有独创性的美术作品,其生命力远不止于毛绒玩具这一种形态。“笑笑马”与“哭哭马”为什么说这类IP形象更适合用版权保护?与专利不同,版权保护的是“具有独创性的表达”。
这意味着,无论这个“哭哭脸”是被做成玩具、做成儿童矮凳,印在杯子上,还是开发为表情包,它都作为同一件美术作品受到保护。

版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时即自动产生,而进行版权登记则能获得一份权利证明,为后续的授权、维权和商业开发提供有力支撑。
简单来说:专利保护跟着产品走,且强调“未公开前的申请”;版权保护跟着创作表达走,一次保护,覆盖多场景。
对于像“哭哭马”这样的形象创意,版权才是主战场。早登记,早确权,这张证书就是你未来IP商业化的“法律铠甲”和跨行业授权的“通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