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属于中国IP经济的“高光之年”——“哪吒”“原神”“黑神话”等国产IP在全球迅速崛起,“谷子经济”冲上千亿元规模并持续增长,AI短剧、动漫成为文旅和内容行业的新风口,IP+文旅、IP+潮玩等跨界案例密集落地,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IP经济正显示出强大的创新能力和市场潜力。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指出,到2035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前列,知识产权制度系统完备,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蓬勃发展,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基本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国际合作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基本建成。这一目标的提出,对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版权产业作为知识产权体系中覆盖面最广、经济活性最强、社会渗透最深的组成部分,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已成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之一。相关调研报告显示,2024年,中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为10.06万亿元人民币,占GDP的比重为7.46%,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成为我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2004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版权产业概念进行界定:版权产业是指版权可发挥显著作用的活动或产业,包括核心版权产业(出版、录音、电影、广播电视、软件、网络等所有产值来自版权的产业,这也是狭义版权产业的概念)、部分版权产业(电视机、录像机等为核心版权产业提供便利设备的产业)、相互依存的版权产业(建筑、纺织、家具、玩具、灯具等与版权相关的产业)、非专用支持产业(批发、零售等促进版权传播、发行的产业)。版权产业涵盖了从文学、艺术到科技、娱乐等多个方面,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创作成果保护,也是国家创新能力和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
版权产业对创新具有激励和保护作用。版权产业的核心是版权,即创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租赁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和汇编权等。这些权利都能给权利人带来实际的物质利益,也是鼓励创作、保护版权最直接的激励方式。当一个想法仅存在于大脑时,并不被认为是版权,然而这个想法一旦被付诸实践,成为一本书、一首歌、一个设计等,就能够成为受法律保护的版权,而且在市场上,版权具有相对垄断地位,通过排除他人“搭便车”行为,最大程度地保护版权所有者的创意和利益,以此激发创作者的创作热情,鼓励作品合理有序地传播。不经过版权所有者允许的使用行为构成侵权,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此,文学和艺术作品通过版权保护,使得作家和艺术家的创作成果得到应有的回报,受到广泛传播和认可。在科技领域,版权保护对于促进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同样具有重要意义。所以,在版权产业的推动下,可以有效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调动一切有利于文化发展的积极因素,推动文化繁荣兴盛。
版权产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一方面,版权产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极大缓解了我国的就业压力。比如,一部热门影视作品,除了主创团队,还会带动服装、道具、特效、翻译、字幕、营销、线下活动等多个细分领域的就业。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版权产业的城镇单位就业人数为1589.50万人,占全国城镇单位就业总人数的比重为9.63%。另一方面,版权产业也推动了经济增长。版权产业具有投资少、回报快、易推广、产出比率大等特点,是“智力资源换取经济效益”的典型代表。由于是智力产出,科技含量相对较高,资源消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所以版权产业被归入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之列,这些特性使版权产业的发展在世界范围内备受瞩目。2025年9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中国排名提升至全球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这意味着我国创新生态日趋完善,总体创新能力实现新的飞跃,而知识产权领域的发展成效正是重要支撑。从2020年至2024年,中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从7.51万亿元人民币增长至10.06万亿元人民币,占GDP的比重从7.39%上升至7.46%,为经济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
版权产业是我国对外文化贸易和传播的重要载体。版权产业在全球产业链中占据高附加值环节。一个国家如果没有版权保护和成熟的产业体系,很容易沦为“代工”或“内容原料输出国”,而拥有强大版权产业的国家,往往在国际文化贸易中处于顺差地位。近年来,我国版权产业“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通过版权输出、合作出版、联合制作等方式,大批优质的原创游戏、电影、图书、VR体验项目等成功进入国际市场,如电影《流浪地球》《长安三万里》《哪吒之魔童闹海》等作品成为中华文化传播与创新的典范,陕西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的“兵马俑VR影院”项目获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球奖等,不仅展示了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还通过跨国项目对接增强了我国的国际话语权,推动文明互鉴,让中国故事在海外讲得更好、传得更远。
当前,数字时代背景下的版权产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正从“单一保护”向“多元赋能”加速转型。一是创作者普惠化。数字技术打破了传统内容创作的专业壁垒,智能手机等创作工具的普及、AI技术成熟以及个性化消费需求增长,催生了海量非职业创作者进入市场,呈现出“人人都是创作者、人人都是版权人”的鲜明特征。二是管理智能化。目前区块链、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成为版权产业变革的核心驱动力,贯穿内容生产、分发、消费全流程。比如,版权企业通过数字化管理能够迅速发现市场偏好,提高市场竞争力。三是业态多元化。在线教育、网络游戏、移动阅读、在线视频和网络动漫等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版权新业态成为版权产业发展的亮点。四是跨界融合化。版权产业与文旅、科技等领域深度融合,在推动文旅新领域、新业态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比如,《繁花》《去有风的地方》等剧集的热播,引发了“线上收视热”与“线下文旅热”的联动,成为网络版权产业跨界融合的典范。五是竞争国际化。数字技术加速版权产业全球化布局,我国版权企业正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
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改变了我国版权产业的发展模式,激发了产业创新和发展的活力,但也要关注数字技术发展给版权产业带来的新挑战,比如,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数量空前增加、版权归属的认定更加复杂、侵权手段隐蔽化等问题。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版权产业政策法规,优化版权产业数字化发展环境,积极参与国际版权数字化治理,推动我国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文学与文化研究所副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