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一步加强。
3月9日上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19年设立,为期3年试点,至今已7年。报告介绍,作为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法庭在激励保障科技创新上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审理了一大批科技创新领域的“第一案”、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等知识产权对外斗争前沿的案件。但因为改革尚在推进中,多数法官是从地方借调、人员流动性大,导致80%的案件在审理中需要更换合议庭成员。
报告指出,近年来,著作权、商标权纠纷总体呈下降趋势,2025年著作权、商标权民事纠纷收案量较2021年分别下降28.1%、2.9%,反映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成效。
与此同时,通过网络销售侵权作品的问题仍然很突出。比如,法官培训统编教材2000多元一套,网上9.9元可买到电子版,明显系盗版、侵权。网络平台却为其刊登广告,在接到通知后仍拒绝删除,完全是失管无序状态。
报告同时指出,技术合同纠纷、专利纠纷增幅较大,2025年技术合同纠纷、专利民事纠纷收案量较2021年分别增长193%、65%,反映出实践中对保护创新的新要求。
“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保全措施、先行判决、停止侵权、惩罚性赔偿等制度效能,特别是加大对重点领域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报告举例说,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依法审理某数控机床技术秘密侵权案,将一审判决的恶意侵权人及其公司连带赔偿1280万元,改判为二者连带承担3倍惩罚性赔偿3.8亿元,体现“严保护”的理念。
数据显示,2025年4月,最高法院发布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全年判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9万人,同比增长6.2%。报告强调,在依法严惩的同时,人民法院也注重区分恶意侵权和经营合作中发生纠纷的情形,通过司法“促合作、利发展”、促进创新成果转化运用。
比如,两低空经济头部企业因专利权引发系列纠纷,一判可能两伤,法院促成双方以“先许可使用、后协商费用”达成和解、携手加快专利转化运用。据报告,全国法院全年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52.5%,高出同期民商事案件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