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经济时代,版权作为核心无形资产的价值日益凸显。版权纠纷能否高效化解,不仅直接关系权利人合法权益保障,也关系市场秩序维护和营商环境优化。
近年来,广东省佛山市以法治化实践路径为指引,通过诉前调解机制,快捷、便民、合理地化解版权纠纷,探索出一条共建共治共享的版权治理新路径。佛山市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正成为当地以版权善治护航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
构建多元共治新格局
随着佛山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相关版权纠纷持续增长,对纠纷高效化解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破解传统诉讼周期长、程序繁琐的难题,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在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宣部(国家版权局)建立的“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框架下,佛山市版权局与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结合地区特色,打造版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该机制通过整合资源、优化流程,为当事人提供“一站接收、一体处理、一键通办”的便捷解纷服务,推动构建版权保护多元共治新格局。
该机制的具体运作流程是:佛山市版权局以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向版权纠纷当事人提供服务,并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适时介入,保障和解机制顺利运转;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提供同类案件裁判标准缩小纠纷争议的范围,并对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对达成的和解予以司法确认,增强和解的权威性;佛山市版权保护协会、佛山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听取纠纷双方的诉求,提高和解成功率,并按照法律流程开展具体调解工作,为当事人提供“一门通办”的便捷服务。
佛山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鲁红霞介绍,运用版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实质化解纠纷,是深入贯彻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创新实践。该机制通过“多元协同、实质化解、智慧赋能”的系统性改革,形成了“源头预防、非诉挺前、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纠纷化解路径。
以便民利民提升化解质效
围绕“实质化解纠纷、降低解纷成本、提升司法效率”目标,以版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化解某文化传播公司与某饮料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等案件为例,佛山市版权局与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通过这一版权治理机制的创新之举,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并形成可复制的实践经验。
在实践中,法院联动版权行政部门、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在佛山市版权保护协会设立实体化的版权纠纷“一门式”和解工作站,引入佛山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佛山市版权局提供经费和场地保障,法院履行指导调解职能,通过专业培训、个案指导提升调解能力,形成了“行政支撑、司法指导、专业调解”的一体联动工作闭环。同时,坚持司法为民,提供全程免费调解服务,实现解纷“零成本”,极大地提升了当事人选择调解的意愿。
法院在委托调解后主动介入,通过类案指导、焦点梳理等方式提升调解质量与合法性。对于调解成功的,快速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强制力;对于调解不成的,无缝衔接诉讼程序。针对群体性或关联性纠纷,运用“示范调解+批量化解”和“穿透式调解”方法,通过解决一个典型案例或引入源头侵权人,实现“审理一案、化解一片”。
商事调解与源头预防融合
在纠纷调解总量趋于稳定的背景下,佛山的版权纠纷调解体系提升并未止步,而是向着案由多元、渠道多元、方式多元的更高形态持续演进,致力于构建一个层次丰富、专业高效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生态。
佛山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以来,版权作品得到极大丰富,版权价值得到有效转化,版权保护成效显著,版权氛围日益浓厚。这既得益于该市在版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领域的一体协同机制有效运转,也得益于“一门式”和解机制让版权治理探索出“佛山模式”。佛山市著作权纠纷“一门式”调解工作锚定“产业适配性”,打造“懂行”且专业的调解员团队;强调“以法促信”,专业释法提升公信力;构建集预防、调解、履行于一体的服务链条,突出“全链条”服务模式;人民调解与商事调解双轨并进,构建分层解纷体系;注重队伍建设与宣传普法,为机制长效运行夯实基础。
在人民调解机制不断成熟的基础上,佛山进一步推动版权纠纷化解从民事领域向商事领域延伸,从单一纠纷处理向源头预防、专业治理、市场化服务拓展。佛山市德捷版权商事调解中心作为独立运作的专业化、市场化力量,并非对现有机制的简单复制,而是以程序灵活、专业度高、注重商业效率与保密性为核心优势,为市场主体提供定制化解纷方案。这一机制的建立,进一步丰富了佛山版权纠纷多元化解决路径,也为建设尊重创新、保护版权的营商环境贡献了专业化社会力量。
从诉前调解到司法确认,从人民调解到商事调解,从个案化解到源头预防,佛山市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不断拓展版权治理的广度与深度,并为佛山市高质量发展注入版权保护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