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AI换脸合成、声纹克隆、影视素材魔改等相关问题,4月2日,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发布声明称,演艺人员依法享有肖像权、声音权、艺术形象权等人格权益,受法律全程严格保护。任何主体未经本人书面正式授权,严禁擅自采集、使用、合成、传播相关影像、声纹与专属艺术形象。凡可关联特定公众演员的AI撞脸、仿声演绎、换脸短剧、商业植入、虚拟人复刻、素材二创改编等侵权内容,即便标注“非商用”“公益分享”“个人二创”等字样,均不构成合法免责依据,仍需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声明表示,短视频、直播、影视分发等网络平台须严格落实内容审核主体责任,建立健全AI演艺内容授权核验长效机制,立即全面排查下架存量侵权作品,从严管控新增AI合成违规内容,全程留存侵权数据记录,全力配合取证溯源与依法追责工作。AI技术研发及服务平台应严守法律法规,强化前置审核义务,对用户上传的演员肖像、声频影像等素材严格核验授权资质,严禁为无书面授权的侵权素材提供合成、训练、分发等技术服务,切实履行合规管控责任。

未来,演员委员会将启动全网常态化侵权监测、公证固证及批量维权行动,支持演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对恶意侵权的个人、机构,以及未尽审核义务的平台,依法追究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