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古装热播剧发生全集资源泄露事件,未更新剧集高清片源在网络上扩散,被非法下载、传播,还有不少投机商家对资源进行非法售卖,引发网友热议。泄露者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哪些措施可以有效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通过解答这些问题,让我们一起梳理片源泄露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民事责任:不止于著作权侵权
影视剧遭遇片源泄露,对平台和片方而言,不仅是流量流失,更是市场经济价值的损失。以上述热播剧为例,业内估算,此次泄露或致该剧后续商业价值蒸发至少2亿元,因此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不可避免。
首先,泄露片源的行为侵犯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我国著作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了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表现形式、主要侵权途径、法律后果与赔偿等。
因此,对泄漏源头者而言,将未公开的全集内容擅自复制并传播出去,直接侵犯了权利人的复制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对于网络传播行为,任何个人或账号上传、分享盗版资源链接,使得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该作品,同样构成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直接侵害。侵权者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了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其中损失赔偿按实际损失、违法所得或法定赔偿计算,最高赔偿500万元。
其次,侵犯商业秘密。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属于知识产权的客体,商业秘密权利人依法对商业秘密享有专有的权利,经营者不得实施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已有影视剧版权方通过提起侵犯商业秘密之诉来保护自己的片源。
以某传媒公司与某文化公司侵犯商业秘密纠纷一案为例,某传媒公司发现片源泄露之后,于2017年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某文化公司违反保密协议,构成商业秘密侵权,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认定某文化公司在明知负有保密义务的情况下,仍将涉案素材上传至公开网盘,并以明显关联影片名称的方式命名文件,存在重大过失,导致商业秘密泄露,构成侵权,遂判令某文化公司赔偿传媒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维权费用30万余元。
刑事责任:不止于侵犯著作权罪
单纯无偿分享链接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需承担的是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但是若以营利为目的售卖资源,违法所得数额较大,非法经营额超5万元,或资源点击量超5万次,即达到刑事入罪标准,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首先,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不仅泄露、销售片源会触及侵犯著作权罪,影院盗录同样也会构成该罪。以宁夏首起盗录电影侵犯著作权案件为例,2019年1月以来,王某某利用在平罗县电影城工作的便利条件,将影厅监控视频拍到的影片内容通过软件分享给刘某某,再由刘某某通过电脑软件观看并录制,将盗录的电影通过网盘出售给网友,二人从中获利。截至2019年4月,刘某某录制并出售的多部影片在多个网站实际被点击数达52万余次。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王某某、刘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两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
其次,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实施侵犯著作权罪,又销售明知是他人的侵权复制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二罪实行并罚。
此外,除了民事和刑事责任,侵权平台经营者还会受到行政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比如,2023年6月,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在网络巡查中发现,自然人刘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自媒体账号使用直播功能播放电视剧。该队依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给予刘某行政处罚。
清源断链:凝聚司法与行政合力
笔者认为,要杜绝片源泄露行为,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这些年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专门对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进行了规制,2021年刑法修正案专门对保护著作权整章进行了修改,2025年4月最高法院发布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这些都反映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成效。然而从上述热播剧片源泄露事件又可以看到,细化保护措施、加大保护力度对此后一段时间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还应加强。
其次,加强保密措施,提高保密技术手段。影视剧片源泄露常常发生在传递环节,使用网盘或硬盘需要加强安全措施,将公司内网与互联网进行物理隔离,在视频资源上进行代码加密,在每个传递环节都明确责任人并进行片源标记,便于主张权利时明确相关方责任。
再次,网络平台运营者要加强侵权作品动态监管。由于不法分子往往能够利用技术手段躲避法律制裁,影视剧权利人为了挽回损失,会对网络播放平台提起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诉讼。因此各网络平台运营者需要做好动态监控,严格审查视频内容、权利来源及其合法性,发现侵权作品及时断链。
最后,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力度。虽然个人出于欣赏目的私下观看盗版或者外泄的片源,在现行司法实践中通常不被认定为直接侵权,但是这种行为在客观上为不法分子和平台带来了流量与广告收入,助长了“黑灰”产业链的发展。因此,出于对创作者的基本尊重,观众应当选择正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