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知识产权法庭跨审级联动,高效调处涉周杰伦上百首金曲的著作权侵权纠纷,及时遏制隐蔽传播盗版音源。
原告系涉案歌曲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被告及其关联公司在多个网店中,宣称已获得某头部音乐平台授权,采用“售卖商品+附赠音源”的捆绑经营模式,引导消费者下单后通过客服发送某网盘链接,批量向公众传播涉案盗版歌曲音源。
原告发现后,认为被告上述行为侵害了其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向厦门中院及辖区法院同时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及其关联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300多万元。
案件受理后,厦门中院王辛法官经核实后发现,涉案142首曲目均为周杰伦的热门金曲,具有极高的知名度与商业价值,且侵权行为借助网盘隐蔽传播,影响范围广。为此,厦门中院依法启动保全措施,主动约谈涉案企业负责人,就侵权的严重性、法律后果及行业负面影响进行释明。
此外,承办人王辛法官经核查后发现,被告的关联公司在辖区法院尚有一件同源关联案件待审。为避免当事人陷入多轮诉讼,法院决定采用跨审级协同、一揽子实质性化解纠纷的方案。
上下两级法院一体联动,厦门中院案件达成和解的同时,基层法院关联案件案结事了。对于被告经营店铺还售卖一些原告尚未起诉的侵权歌曲,双方就该部分侵权歌曲的赔偿亦一揽子达成了和解。
最终,在厦门法院多轮沟通下,被告承认因自身版权认知不足构成侵权,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进行整改。原告则同意以和解方式快速获得赔偿,并为未来正版授权合作搭建通道。双方在“经济赔偿+全域整改”的框架下达成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