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暑假必看《西游记》,是几代人温馨的童年回忆,1986年版电视剧《西游记》(下称86版《西游记》)由此被称为暑假“神剧”。
而今年暑假,多种“爆改”版《西游记》短视频或直播在网络上广为流传:有的演绎“西游”故事,服装等与86版《西游记》相差甚远;有的直播“取经”场景,服装等与86版《西游记》高度相似;有的则对86版《西游记》片段进行配音,演绎现代网络热梗。
其中一个团队推出的视频中,师徒四人服装、妆容与86版《西游记》相似,演绎的却是嬉笑怒骂、鸡毛蒜皮的日常场景,是对“西游”故事的创新表达,点赞量超百万次,备受广大网友的喜爱。对此,网友戏称“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西游记》”。
“爆改”《西游记》火爆“出圈”的同时,也引发网友讨论:“爆改”《西游记》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权?如何把握演绎尺度以防伤害经典名著?

擅用作品有隐患
对经典名著《西游记》等进行演绎,制作短视频或直播内容,之于86版《西游记》或其他影视内容,是否存在著作权侵权风险?
“如果未获授权使用他人相关作品,这类内容存在较高的著作权侵权风险。”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焦和平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西游记》古典原著虽属于公有领域,但86版《西游记》作为视听作品,其保护期限尚未届满,仍受著作权法保护。不仅如此,86版《西游记》中的剧本、剧情、画面、角色和配乐等元素,还可以单独构成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近来,影视剧中服装和妆造设计引发的著作权纠纷备受关注。“影视剧中的服装和妆造设计在具有独创性的情况下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阮开欣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著作权保护独创性的表达,而不垄断设计思想和功能。虽然面料、基础剪裁、版型这些“能穿”的功能性部分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但服饰上的独有纹样、配色、装饰造型、整体视觉搭配,若能体现造型师的个性化选择,则可作为美术作品保护。
妆造设计是以人的头脸为载体,造型师对发型层次、发饰、面部妆绘、整体搭配等做了独创性编排,可按立体美术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阮开欣举例,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1年判决的“西湖十景”案里认定原告主张的人物发型和妆造是对“西湖十景”具化为形象造型的思考,对发型、头饰等具体的搭配、布局等作出了个性化的选择和判断,由此形成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从而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其作品类型为立体美术作品。
“86版《西游记》中孙悟空虎皮裙的纹样走向、唐僧袈裟的拼色结构、猪八戒钉耙的造型比例、沙僧月牙铲的装饰细节等具有足够的独创性,从而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有侵权风险。”阮开欣表示。

侵权风险需警惕
上述短视频或直播内容如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存在哪些侵权风险?
焦和平分析,上述创作行为的主要风险有四类:一是角色侵权风险,若二次创作团队在人物造型上复刻86版《西游记》的独创性设计,涉嫌侵犯影视角色的美术作品复制权;二是音乐侵权风险,若未经授权在直播或切片中播放《云宫迅音》等86版《西游记》标志性配乐,会侵犯音乐作品的广播权或信息网络传播权;三是不正当竞争风险,86版《西游记》已形成经典IP,对他人知名作品中的元素进行商业化利用,攫取他人投入形成的竞争优势,涉嫌“搭便车”式不正当竞争;四是超出合理使用范围,若此类二次创作行为通过直播打赏等方式获利,被指侵权时难以构成合理使用。
对于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服装和妆造设计构成侵权的情况,阮开欣表示,为了制作影视剧而创作的美术作品的著作权通常归属于制片者,未经许可使用影视剧中服装和妆造设计的行为人涉嫌侵犯制片者的著作权。未经许可使用86版《西游记》中美术作品而二次创作《西游记》视频,并在网络上传播的行为,涉嫌侵犯著作权人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那么,该如何规避这些风险呢?焦和平分析,创作团队可通过以下路径规避风险:首先,回归公有领域寻找素材,自行设计人物形象,拉开与剧版人物形象的距离;其次,坚持独立原创剧情,台词和情节即兴或原创,避免高度还原86版《西游记》故事情节;再次,严禁传播未经授权的音视频,直播或短视频中应使用开源或正版授权音乐,避免未经授权播放原剧音视频;最后,直播间装潢、服化道、配乐应主动避开86版《西游记》的独创性表达,账号和画面中明示“与86版及央视无关联”,商业使用涉及86版《西游记》的元素时应主动寻求授权,保证二次创作合规。
阮开欣也强调,二次创作者为了合规传播视频应当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或者避免在其二次创作的视频中使用与原剧中构成实质性近似的作品。

演绎经典有底线
如今,随着技术的快速发展,视频创作门槛不断降低,这极大地激发了大众的创作积极性。在经典再创作赛道,涌现出很多优秀视频作品,同时也出现“爆改”“恶搞”的情况。那么,创作者在创作中应如何把握尺度以避免伤害经典?
“大众对经典名著的演绎热情,体现了经典作品的生命力,创作者用当下语境重释经典作品,赢得公众共鸣,是符合时代特征的大众文化消费现象,具有积极意义,不应一刀切地否定。在尺度把握上,创作者应坚守‘模仿而不流俗’的底线,不能为了追求流量而恶意丑化人物,更不应为造热度而歪曲、篡改经典原著。”焦和平表示,在引导与鼓励上,首先,著作权方可变“堵”为“疏”,推出“官方著作权素材库”或“二创激励计划”进行合理授权,实现共赢;其次,平台侧应对坚持“弘扬正确价值观”的作品给予流量倾斜,限制低质审丑的“伪二创”的传播;最后,应鼓励二次创作团队与专业编剧、演员联动赋能,为经典注入新内涵,让大众创作从“纯解压”走向“讲好时代故事”,让经典焕发新生。
在阮开欣看来,服装和妆造设计通常难以具有很高的艺术性,而缺乏较高艺术性的美术作品通常不享有保护作品完整权,因此一些二次创作86版《西游记》的“爆改”行为不会侵犯电视剧著作权人的保护作品完整权,而“爆改”的《西游记》视频在对《西游记》经典原作进行歪曲篡改,不当损害经典原作社会评价的情况下构成对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害。“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者死亡后,其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没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情况下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西游记》等经典原作作者的继承人早已去世,因此国家版权局可以作为保护作品完整权的权利行使主体。”他表示。
“演‘西游’,讲自己”,创作者只有谨守版权与创作底线,才能让自己的故事更精彩,再创经典。
